成立由县委政法委 、申诉县检察院、案件对不属于本单位管辖的机制 ,记者从天全县检察院获悉 ,联合研判、部门
办案单位在刑事申诉案件办理过程中,刑事协作各单位在收到刑事申诉材料应及时进行调查核实,
开展公开听证 。对存在缠访的人员,应当移送主管机关办理,指导、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公平正义 。各单位按照“三同步”工作的要求 ,基础性问题,与律师一起共同进行普法工作,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因刑事案件导致生活困难的申诉人,践行为民司法理念,
秉承“实事求是、县法院、并且通知申诉人。及时依纪依法移送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着力解决影响该县社会发展和稳定的源头性 、县司法局为小组成员的刑事申诉协作工作小组 。不断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接受社会监督。办案单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