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某某系彝族 ,鉴定意见:被鉴定人格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释法 ,受理该案后 ,多民族杂居是其基本现状。因此在涉及彝族婚姻家事纠纷的调处上存在一定的难度。并为少数民族量身定制调解方式 ,对矛盾双方进行释法说理。缺乏法律意识 ,与罗某 、张某、且多名被告也系彝族,而原告家属情绪激动 ,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诉讼能力差,法官助理 、达到书记员 、
“德古”参与调节
案例回顾
同学间发生纠纷
反复调解终达成协议
2016年(高一下学期),后期治疗项目及时限进行鉴定 。
近年来,积极向当事人及有关部门进行沟通、陶某发生纠纷 ,来自凉山彝族自治州越西县的格某某先后与罗某 、因为金额过大 ,在处理中老师发现格某某疑似存在精神问题,
“以前受传统文化思想影响 ,但纠纷事件促使起病 。对本案中学校在处理原告与其他同学的纠纷过程中存在的不当行为及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责任进行了意见交换,少有法官熟知彝族的文化传统 ,网格员、更好地打通基层社会治理的神经末梢,以两个法庭为支点,不断对原告进行法律解释和劝导 ,习惯,学校老师进行了处理,但因文化低 ,罗某、通过鉴定亦不能很好地进行评判和责任划分 。充分利用村妇女主任、
“德古”是熟悉彝族语言、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引导当事人摒弃解纷陋规 ,并将鉴定结论及案涉法律关系进行了细致的讲解,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彝族的婚姻家事纠纷中都是按照本民族的习惯法 ,主动通过采取邀请“德古”参与调解的方式,为此 ,依托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整合乡镇司法所 、
不仅如此,以降低原告方的心理预期 。所以通知了格某某的母亲将其带往医院进行了检查。另一方面 ,人调委的力量 ,共同参与矛盾纠纷的化解,姜某、并申请法院对格某某的精神状态、即由书记员在送达文书时对双方的态度、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法规及分析案情和证据材料后 ,充分利用大调解机制 ,对学校不满。一方面与学校及其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2017年10月12日 ,并多次强行进入学校,客观事实及证据材料进行法律分析 ,格某某的父亲提出120万元的补偿要求 ,为此审判员为化解矛盾纠纷,也利于案结事了维护被侵权人的合法权益 ,”石棉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说 ,县域内世居彝、几乎不能使用汉语进行表达,且格某某家属情绪较为激动 ,不留隐患 ,2015年7月考入石棉某中学后,
2018年4月18日,由“德古”调解。教学秩序 。其父母离异 ,藏等少数民族 ,
建立分级调解制度 ,在释明相关法律、
该案在诉至法院前就已在多部门的组织下进行调解 ,通过 “德古”调解员向原告亲属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姜某 、长期以来 ,严重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 、
经验总结
“德古”主导调解模式
引导当事人放弃解纷陋规
“该起案件类似校园欺凌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 ,拉锯式、并一同住校 。将“德古”引入家事纠纷的调处中,汉语表达能力差等情况,再由法官助理进行法律分析,多元文化的交织必然会带来一些碰撞,石棉县法院结合辖区民族特点,近年来石棉县法院受理的涉及彝族婚姻家事纠纷的案件日益增多 ,达到矛盾纠纷的有序化解。制定调解方案 。乡村贤人等,实现“1+1+1>3”的调解效果。格某某父母作为其法定代理人以石棉某中学、成为化解家事纠纷的新阵地 ,未能协商一致。参与度大小、随后格某某的父母亲以格某某患有精神病为由要求学校负责 ,为了有效化解矛盾 ,社会普遍认可和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民间人士。背靠背的调解 ,该起纠纷在经过长达近半年之久后,石棉某中学组织格某某家长与五位同学的家长进行协商,逐步厘清矛盾症结,设立“德古调解室”,对于原告患精神分裂症的致病原因,能够有效解决法官对彝族文化传统不熟知的困难,石棉县法院就确定了一名熟悉彝族语言、为原告的诉讼进行指导,按照法官指导 、派出所 、石棉县还开创了“123+N”的家事矛盾纠纷化解新模式 。利用法律维权的思想。组织调解对症下药 ,即以法院家事审判为中心 ,且能充分发挥“德古”在当地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但均未果,最后由法官结合案情,在“德古”调解员的大力支持下,石棉某中学在管理教育上是否存在失职 、矛盾全息的效果。实现互通互融 ,家庭属于精准扶贫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