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四川省省管高速公路发现以上七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举报人可以使用手机通过“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APP实时进行举报 ,也将承法律相应的责任。
(二)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5个工作日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对举报人予以奖励,举报人可通过“四川公安交警公共服务平台”查看当前已提交的违法举报信息状态。
(四)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交通肇事后逃逸并成功破获的每案奖励10元/案。奖励5元/车 。
(三)举报在高速公路上从事旅客运输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
可举报的违法行为 :
(一)举报非紧急情况下占用应急车道的 ,不得故意虚构事实恶意举报 ,奖励5元/车。否则,同时,举报人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举报,鼓励广大群众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